关于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全省高校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学函[2019]2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请各二级学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班级召开最后一次班会,内容主要包括:
1.安全教育与法制教育。重点强调离校、返校、外出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包黑车,女生不要单独乘坐出租车,尽量避免夜间乘坐汽车,中途转车需注意的事项),重点关注路途较远的学生,每名学生到家后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平安。加强寒假社会实践和打工的安全教育。加强宿舍安全教育,学生走之前应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消除隐患,学生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或妥善保管,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加强防诈骗、防传销、防高额贷教育。严禁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
2.明确放假、开学、补考、食堂餐饮供应的时间节点。
(http://www.ypi.edu.cn/2018/1225/c488a19285/page.htm)
(①学生食堂:各班组开放至2019年1月12日中午,第一食堂一楼A组开放至1月15日中午;②教工餐厅(含学生窗口):开放至2019年1月19日中午;③清真窗口:寒假期间正常营业(早餐7:00-8:30,午餐11:00-12:30,晚餐5:00-6:30);④食堂三楼:开放至2019年1月19日中午。)
3.布置寒假作业。学期总结(含班干总结),新年学业规划,学习,实践,家务劳动,等等。
二、班主任、辅导员要通过QQ、微信、短信、电话等多种形式与学生保持联络,重点关心学业困难、经济困难、就业困难、身体疾病、心理困扰的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留学生。
三、各二级学院组织好寒假前安全大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宿舍区域。对于留校进行实训实验的场所必须确保安全。
四、各二级学院配合学工处公寓科做好学生离宿手续办理、留校学生管理工作,做好春节不回家学生慰问工作。
五、建档立卡学生、孤儿选择性家访工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九年一月八日